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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凤仪咋回事?大庆一女司机醉酒驾车扎进湖里,同车三人均获刑-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2019-03-14 全部文章 344

庞凤仪咋回事?大庆一女司机醉酒驾车扎进湖里,同车三人均获刑-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庞凤仪大庆女孩赵某与三位好友庆祝生日,酒足饭饱后驾车回家,却因醉酒失控而一头扎进湖里。案发后,不仅驾驶人员赵某被刑拘,就连乘坐的三个好友亦一同被刑拘。近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危险驾驶罪、包庇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对四人分别处以刑罚。
酒后起兴强开车
醉酒驾车扎湖中
9月20日,赵某与朋友在大庆市高新区一家饭店庆祝生日。在吃饭过程中,除了朋友钱某因感冒服药未能饮酒外,其余三人均饮酒,赵某更是喝了三杯白酒加数瓶啤酒。
生日宴结束后,众人准备回家,赵某走出饭店打开车门就上了驾驶位,好友极力劝阻赵某找代驾人员或把车暂时停放在饭店门前,待酒醒后再取车。但是喝多的赵某此时已经听不进任何劝告,死活都不离开驾驶位。
由于不放心赵某,其他三人一起上了赵某的车,并由钱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以防出现意外。

赵某驾车向家的方向驶去,当车行驶至秀水路两湖桥上时,车辆失控,一头扎进了大庆市区的滨洲湖中。案发后,幸亏有路人及时报案,赵某及其三名好友才一同被警察及周围群众救上岸。
公安人员对几人做询问笔录时,闻到了浓重的酒味,于是对他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测试。检查结果表明,除了钱某之外,其他三人均属于醉酒状态,其中赵某的酒精含量为107.9mg/100ml。
为义气洗罪包庇
四被告人均获刑
当公安人员询问是谁开车的时候,几人不约而同地停顿了一下,随后异口同声地说是钱某开的车。钱某也自认是自己开的。
公安人员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感觉这里面可能有猫腻,调取了事发地附近及饭店附近的监控,并多方调取相关证据。在这些证据面前,几人的谎言不攻自破。
赵某这时主动承认了车是她自己开的,三个好友也主动承认是自己的过错,称都是为了包庇赵某才这样说的。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交通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钱某、孙某、李某明知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四名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坦白,认罪、悔罪的态度较好;钱某、孙某、李某三被告人系包庇罪中的共同犯罪;另外,四名被告人认罪、悔罪,且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并无重大不良影响。
据此,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赵某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以包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钱某、孙某、李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法官介绍,自2011年5月1日起,醉驾就开始入刑,罪名为危险驾驶罪,即涉嫌醉酒驾驶的人员,将面临的是刑事处罚,并将被记入档案。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渐被社会广泛认同,但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本案的被告人赵某就是如此,喝后心存侥幸,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不要因哥们义气而为他人洗罪,帮助他人逃脱刑罚。本案三名被告人钱某、孙某、李某为了包庇好友而引火烧身,让自己成了罪犯,受到了刑事处罚,给自己人生留下永久的污点,得不偿失。
来源:东北网 大庆高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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