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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an【通报曝光】福建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清流清风

2020-07-01 全部文章 298

【通报曝光】福建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清流清风


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近日发布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福建省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人物:漳州市芗城区芗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张孟强
问题:2014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节等期间黄英姑,张孟强先后7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以及烟酒、片仔癀等礼品。
处理:2018年1月阿荣旗贴吧,芗城区区直机关纪工委给予张孟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人物:永安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正武、侯正举和办公室主任邹国赟
问题:2016年9月10日-14日,薛正武、侯正举和邹国赟因公前往南宁参加会议,期间,三人前往桂林风景区游玩,后用公款报销旅游期间的住宿费。
处理:2017年11月,永安市纪委分别给予薛正武、侯正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邹国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三人退缴相关费用。
人物:漳平市象湖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吴昌淼
问题:2014至2017年间,吴昌淼伙同他人以虚增学校食堂燃料费,以及多开、虚开电脑耗材、打印复印材料发票等形式,先后5次套取公款10.74万元设立“小金库”,并利用“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3.1万元、违规公款吃喝6.08万元。
处理:2018年2月,漳平市纪委给予吴昌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主管部门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一念起明月珰。
人物: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青山林场原经理王华荣、原副经理孙志强
问题:2017年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期间安青在线,王华荣、孙志强先后3次共同使用公车回家探亲。
处理:2018年3月,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分别给予王华荣、孙志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两人承担公车私用所产生的费用。
上杭: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人物:县铜业局局长伍相文,时任副局长黄庆鹏
问题:2016年6月,上杭县铜业局以举办“七一”歌咏比赛统一着装为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干部职工每人发放价值1000元的服装代金券,共计21000元。
处理:2017年12月20日,上杭县纪委分别给予县铜业局局长伍相文种出修仙路,时任副局长黄庆鹏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上杭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王良明等一行7人
问题:2013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杭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王良明等一行7人,以开展“七一”党员活动的名义到江西井冈山和上饶参观学习。期间,王良明一行擅自变更路线到婺源参观古村落景区等,并违规报销费用14375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处理:2018年3月23日,上杭县纪委给予王良明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成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分别对同行的该站时任党支部书记刘盛宝,副站长胡康福、赖汉兴,时任副站长范中纬进行诫勉谈话;对监督工程师罗红兵,监督员兼会计黄华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上述人员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并将所退14375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鼓楼: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鼓楼区南街街道原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纪圣文
问题:2015年10月8日,鼓楼区南街街道根据《关于开展新兵走访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由时任南街街道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纪圣文带队与三坊七巷社区党委副书记陈俊红、时任小柳社区副主任王菊生(非党员非监察对象)等3人前往四川成都走访慰问5名新兵。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期间,纪圣文等3人未实际走访慰问新兵,而是到九寨沟、乐山大佛、峨眉山、都江堰等景点游玩,并将虚假票据分别拿到各自单位报销。
处理:2018年3月,区纪委给予纪圣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俊红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三人退赔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
福鼎:通报3起移风易俗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福建玄武石材集团公司党支部书记黄友谊
问题:2017年4月,黄友谊分批分期为其儿子举办婚礼,开设宴席共计48桌。同时,黄友谊利用职务影响,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婚礼宴席米璐璐作品集,并收受礼金,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处理:2017年11月,黄友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人物: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主任董希平
问题:2014年,董希平与同宗族人董直銮在店下镇溪岩村门头山自然村擅自新建坟墓,其中,董希平家共出资3.5万元,并分得1孔坟墓。
处理:2017年11月,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上述2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深埋坟墓,董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市建设局原主任科员王贞安
问题:2016年4月,王贞安及其兄弟共同出资5万多元,对坐落于店下镇菰北村南洋自然村的祖坟进行翻新。
处理:2017年11月,市民政局依法责令深埋坟墓,王贞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安: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单位:福安市第七中学
问题: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间龙茜,在时任党支部书记、校长董闽鲁主持下,由分管后勤副校长龚宏锋提议,经校班子会议议定:以“晚自修劳务费”“学雷锋活动”等名义向该校班子成员董闽鲁、龚宏锋、王智、缪荣亮、马瑞铃等14人及教师违规发放劳务费信虫地带,共计人民币41147元;以工会名义违规发放“六一”“三八”“元旦”等节日款物,并在学校行政账户上列支,共计人民币12546.3元;违规接待(含异地接待和不规范公务接待)共计人民币20850元。
处理:2017年6月21日,福安市纪委分别对参与会议研究的副校长王智和缪荣亮、工会负责人马瑞铃等三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2018年1月10日,福安市纪委给予龚宏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董闽鲁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元: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三元区富兴堡街道新南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刘红
问题:经查,2013年期间,时任新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红,违规购买价值950元的物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并以虚假发票的形式在账上报销。
处理:2017年12月18日,富兴堡街道纪工委给予刘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三元区吉口国有林场场长焦宗华
问题:经查,2014年1月份、2015年2月份,三元区吉口国有林场场长焦宗华组织召开两次场村共建座谈会,会议期间违规向参会人员发放会务补贴共计13200元。
处理:2017年12月19日,三元区林业总公司党委给予焦宗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大田县石牌镇龙坑村党支部书记乐成贝
问题:经查,乐成贝同志在任石牌镇龙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已按标准正常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的情况下,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规定,于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间,违规给村两委成员发放误工补贴计4600元,其中乐成贝违规领取误工补贴计1050元。对此,乐成贝同志应负直接责任。
处理:2018年1月,石牌镇纪委决定给予乐成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缴违规领取的款项。
人物:大田县总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吴昌贺
问题:经查,吴昌贺同志在任大田县华兴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weilian,将应由个人支付的(分别于2013年10月和2014年3月期间接待同学朋友)用餐费用计1248元,经其签批后在大田县华兴乡卫生院报账列支。对此,其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
处理:2018年3月,大田县总医院纪委决定给予吴昌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缴违规报销的费用。
沙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人物:虬江街道国土资源所所长张小华
问题:2016年7月2日(星期六),张小华利用管理单位公务车辆的职务便利,私自驾驶公车到三明动车北站接送朋友,并将该公车运行产生的费用在虬江街道国土资源所报支。
处理:2017年6月,虬江街道纪工委给予张小华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南平: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顺昌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毛达著等人
问题:2016年6月30日,毛达著会同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邓志武、县经济作物站站长廖炜原、县农技站站长张启松等4人,赴西藏林芝参加“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毛达著等人擅自前往拉萨游玩,并将相关费用0.86万元由所在单位报销。
处理:毛达著、邓志武、张启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廖炜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退缴。时任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祖丕凯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受到通报处理。
人物:武夷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景区执法大队山北中队副中队长高革生
问题:2017年12月10日,高革生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闽H733KS接送朋友,往返某农庄、某茶厂等地进行非公务活动。
处理:高革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山北中队中队长陈夷华对本中队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人物:光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主任邱闽峰
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邱闽峰在担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期间,收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多名施工方的礼品礼金酒杯玫瑰,计0.65万元。审查还发现邱闽峰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邱闽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顺昌: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岚下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胡兴禄
问题:2018年2月20日(正月初五)春节放假期间,岚下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胡兴禄安排驾驶员谢某某驾驶本院闽H959KL号公务用车送其到顺昌城区参加私人吃请活动,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处理:2018年3月,胡兴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莆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市卫计委副主任、市卫生信息协会会长张启林
问题:2011年至2016年间,张启林在任莆田市卫生信息协会会长期间,该协会先后举办了莆田市卫生信息技术交流大会、莆田市卫生信息化技能培训班等14次各类会议或培训班。在每次会议或培训班结束后,该协会均经张启林审批,以“劳务费”的名义向会务人员发放补贴范振钰,14次共计发放补贴51950元,张启林个人领取补贴计6200元。石正方其中在2013年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后,该协会共发放补贴30050元,张启林个人领取补贴3400元。
处理:2018年1月,张启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秀屿区东庄镇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兼村建站负责人陈桂林
问题:2017年2月18日,秀屿区东庄镇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兼村建站负责人陈桂林在酒店为其儿子举办婚宴,共设酒席14桌,宴请对象除亲朋好友外,陈桂林还邀请了其管辖范围内村建站干部3名以及东庄镇18个村居的村主干或土地管理员37名,共计收受服务管理对象礼金38100元。
处理:2018年1月,陈桂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荔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村委会主任陈荣新
问题:2017年2月2日,陈荣新为其儿子陈某亮与儿媳吴某英操办结婚喜宴,席设黄石镇天马村。当晚共设酒席约42桌(8人桌),其中包含帮厨1桌。参加婚宴的来宾约290人,来宾中130户随礼金83800元,其中本村9名村干部随礼金共计人民币1800元。
处理:2017年11月7日,荔城区黄石镇纪委给予陈荣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荔城区黄石镇华东村党支部委员陈东庆
问题:陈东庆在任黄石镇华东村党支部委员兼土地管理员期间,先后参加华东村村民陈某辉、吴某伟、陈某山、陈某锋等4户翻建户的宴请及收受陈某树、吴某荣等2户翻建户的香烟,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此外,陈东庆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处理:2017年12月13日,荔城区黄石镇纪委给予陈东庆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厢: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霞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黄明者
问题:2016年4月至11月,黄明者担任霞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违规发放临时工下乡补贴、超标准购置发放冬款大衣共计48770元。
处理:2017年8月,霞林街道纪工委给予黄明者行政警告处分。
人物:凤凰山街道白洋村党支部书记陈金辉等人
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1月,凤凰山街道白洋村党支部书记陈金辉,党支部委员洪海山,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凌剑秋,时任村委会委员洪美华等4人,先后多次以征兵、春节慰问军属等名义,违规使用村财购买香烟共计1287元。此外,陈金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2017年9月,凤凰山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洪海山、凌剑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洪美华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12月,凤凰山街道纪工委给予陈金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avmemo。
泉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人物: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后港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祥生
问题:2018年1月,陈祥生为其子操办婚宴,宴请52桌,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3600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处理:2018年3月, 陈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非亲属人员礼金。
人物:洛江区河市中心幼儿园园长胡玉珍
问题:2016年4月舞女悲歌,胡玉珍为其婆婆操办丧事,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9800元。此外,胡玉珍还于2014年至2017年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
处理:2017年12月,胡玉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所得通江天气预报。
南安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人物:九都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蔡炳土
问题:2010年4月至2017年9月,蔡炳土在兼任南安市九都经济文化促进会(社团组织)副秘书长、秘书长期间,违规领取南安市九都经济文化促进会补贴共计人民币25100元。
处理:蔡炳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via 福建日报微信综合福建省纪委监委、泉州市纪委监委、南安市纪委监委 )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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